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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胺四乙酸二鈉 企業標準
來源:本站 時間:2021-03-04 點擊數: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由氰化鈉、甲醛和乙二胺在堿性條件下進行縮合反應制得的乙二胺四乙酸鈉鹽。然后用硫酸算話得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經濃縮、結晶和干燥得到的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成品。
分子式:C10H14N2O8Na2?2H2O。
分子量:372.24(按2001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所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601-2002化學試劑滴定分析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GB/T602-2002化學試劑雜質測定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GB/T603-2002化學試劑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9724-2007化學試劑pH值測定通則
GB/T6682-1992分析實驗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6678-2003化工產品采樣通則
GB/T9735-88化學試劑重金屬測定通用方法
3.要求
3.1外觀:白色結晶粉末。
3.2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的規格應符合下表要求:
指標名稱
指標
含量%
≥99.0
重金屬(以Pb計)%
≤0.001
鐵(Fe)%
≤0.001
PH值(50g/L;25℃)
4.0-5.0
氯化物(以Cl計)%
≤0.01
硫酸鹽(以SO4計)%
≤0.05
澄清度試驗
合格
感官
白色粉末,無味
4試驗方法
4.1一般規定
本標準所用試劑和水,在沒有注明其他要求時,均為分析純試劑和GB/T6682-1992中規定的三級水。
試驗中所用標準溶液、雜質標準溶液、制劑及制品,在沒有注明其他規定時,均按GB/T601、GB/T602、GB/T603之規定制備。
4.2乙二胺四乙酸二鈉含量的測定
4.2.1方法提要
試樣溶于水,以鉻黑T作為指示液,用氯化鋅標準溶液滴定。根據氯化鋅標準溶液的消耗量計算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的含量。
4.2.2.1氨-氯化銨緩沖溶液甲(PH≈10);
4.2.2.2氯化鋅標準滴定溶液:0.1mol/L;
4.2.3鉻黑T指示劑5g/l;
4.2.3分析步驟
稱取1g樣品(精確至0.0001g),加入70mL水,10mL氨—氯化銨緩沖溶液甲,待樣品溶解后,加5滴鉻黑T指示液,用氯化鋅標準溶液滴定至溶液呈紅紫色。
4.2.4結果計算
乙二胺四乙酸二鈉C10H14N2O8Na2?2H2O的質量分數W,數值以“%”表示,按下式計算
W=(V/1000)·CM×100/m
式中:V——滴定中消耗氯化鋅標準溶液的體積,單位mL;
C——氯化鋅標準溶液的濃度的準確數值,單位mol/L;
M——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的摩爾質量的數值,單位g/mol;(M=372.24)。
m——試料的質量的數值,單位g
取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值不大于0.2%。
4.3氯化物(以Cl計)含量的測定
同GB9724-2007化學試劑氯化物測定通用方法
4.4硫酸鹽(以SO4計)含量的測定
同GB9724-2007化學試劑硫酸鹽測定通用方法
4.5鐵(Fe)含量的測定
同GB9724-2007化學試劑鐵測定通用方法
4.6重金屬(以Pb計)含量的測定
吸取2g樣品,加熱碳化,于500±50℃的高溫爐中灼燒至白。加3mL鹽酸及1mL硝酸,在水浴上蒸干,加2滴鹽酸及少量的水,溫熱溶解殘渣,用10%的氨水溶液中和,稀釋至20mL,取15mL加入0.2mL乙酸溶液(30%)稀釋至25mL,后同GB/T9735-88化學試劑重金屬測定通用方法。
4.7 PH值的測定
4.7.1方法提要
用配有玻璃電極和飽和甘汞參比電極(或復合電極)的酸度計測量實驗溶液的pH值。
4.7.2試劑
無二氧化碳的水
4.7.3儀器、設備
酸度計為0.02pH單位。
4.7.4分析步驟
結晶產品稱取(5.00±0.01)g試樣,置于150mL燒杯中,加入100mL不含二氧化碳的水溶解,用酸度計測定溶液的pH值。
用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兩次平行測定結果的絕對值不大于0.3pH單位。
4.8澄清度實驗
4.8.1
稱取5g樣品溶于100mL的熱水中,其濁度不得大于HG/T3—1168—1978中規定的下列澄清度標準:
優級純,分析純——————————————————————————3號
化學純—————————————————————————————5號
5.檢驗規則
5.1本標準要求中的所有指標項目均為出廠檢驗項目,應逐批檢驗。
5.2產品以一反應釜為一批。
5.3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產品按照GB/T6678的規則確定采樣單元數,采樣時,將采樣器自包裝袋的上方插入至料層深度的四分之三處采樣。將所采的樣品混勻,用四分法縮分至約500g,分別裝于兩個干燥清潔的具磨口塞的廣口瓶中,瓶上粘貼標簽,注明產品名稱、批號、取樣時間、取樣人和生產廠名稱,一瓶作檢驗分析,一瓶保持三個月備查,保存時間友生產廠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5.4乙二胺四乙酸二鈉應由生產廠的質量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生產廠應保證每批出廠的產品都符合本標準的要求。
5.5檢驗結果若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應重新自兩倍量的取樣桶數的包裝中取樣進行復驗。復驗結果即使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則整批產品判為不合格。
5.6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供需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6.標志、標簽
6.1乙二胺四乙酸二鈉包裝桶應有牢固標志,標明產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凈重、商標、標準編號、廠名、廠址和凈重以及怕濕標志等。
6.2每批出廠的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產品都應附有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廠址、產品名稱。批號或生產日期、質量級別、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的證明和本標準編號
7.包裝、運輸、貯存
7.1乙二胺四乙酸二鈉產品為外編內塑或牛皮紙包裝,如需特殊包裝,供需雙方另行協商。每袋凈重25kg。
7.2乙二胺四乙酸二鈉在運輸過程中應防潮、防雨、防曬,按一般化學品運輸。
7.3乙二胺四乙酸二鈉在貯存過程中應防潮、防雨、防曬,貯存于陰涼通風、干燥的倉庫中,遠離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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